苏州住房公积金最新政策

苏州住房公积金最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:

1. 贷款利率调整:

• 自2024年5月18日起,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.25个百分点。5年以下(含5年)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.35%和2.85%;5年以下(含5年)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.775%和3.325%。

• 对于2024年5月18日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,自2025年1月1日开始,执行调整后的利率;对于2024年5月18日前申请且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,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;2024年5月18日后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,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。

2. 贷款最高限额变化:

•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,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(含)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,贷款最高限额为150万元;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,贷款最高限额为120万元。

• 购买新建二星级及以上居住类绿色建筑的,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%(该项支持政策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2年,仅可享受一次。借款申请人同时符合多种可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情形的,以其中最高可上浮比例为上限,上浮额度不重复累加计算)。

3. 贷款认定标准放宽:

• 购房人在所购住房城区范围内无住房的,或在所购住房城区范围内仅有一套住房且正在挂牌出售的,办理新购住房的按揭贷款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。

• 对苏州市二孩及以上家庭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时,在住房套数认定时核减1套住房。

4. 首付比例调整: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由不低于20%调整为不低于15%,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由不低于30%调整为不低于25%。

5. 缴存与提取方面:

•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按月缴存和购买“乐居苏城”存贷产品两种缴存模式。按月缴存模式下,须按照选定的缴存额每月按期缴存,可选择委托收款模式,每月扣款日前确保卡内有充足余额银行将自动扣款;“乐居苏城”存贷产品可自由选择购买时间、购买金额和购买频次,单次最低购买金额为最低月工资标准乘以10%(当前最低为249元)。

•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“苏州公积金”app 或“苏周到”app 办理灵活就业销户提取业务,需提供正常可用的银行卡,在完成刷脸和银行卡预留手机验证码验证后即可进行提取,无需设置交易密码。

6. 异地业务办理优化:

• 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,需已在苏州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或累计缴存满6个月,可在转入地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办理。可通过“全国住房公积金”小程序或“苏州公积金 app”上的“业务办理-外地公积金账户转入”选项自助办理,也可以带上本人身份证到转入地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。

• 全面落实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“亮码可办”,异地办理公积金贷款无需再回到缴存地开具《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》,可在线生成电子二维码,在线查验公积金基本信息、缴存信息和贷款记录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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